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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7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9年我校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项,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5项。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未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立项的14项作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予以立项,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经费支持:为了项目研究的顺利开展,保证各项目研究质量,确保各项目能按照研究计划顺利结项,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对立项项目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相关规定,学校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项给予经费支持2万元,共计12万元。

(2)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与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鲁教高函〔2019〕9号)相关规定,学校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项给予经费支持1万元,共计25万元。

(3)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照《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22号),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同于校级科研项目,每项给予经费支持0.3万元,共计4.2万元。

2.创新创业学院将严格按照项目立项中的经费使用要求和《山东华宇工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作好经费使用审核工作。经费使用与报销均按照学校审批程序进行。

3.项目管理具体依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组团队按时填报网上平台中季度检查报告2次、中期检查报告1次、结题报告1次,各单位做好项目的跟踪和审查工作。

4.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定于2020年9月底结题验收。要求各项目组按照计划安排和结题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研究成果以及支撑材料,各单位组织初审验收后,报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最终评审,确保各项目按期完成。

附件: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docx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