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和《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应当具备一定的新颖性和创新点。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达到创业模拟训练的目的。创业训练项目应当具备大学生进入社会后进行创业活动的针对性。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应当具备社会企事业单位背景、社会实践特点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创新力、团队协作意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二)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本科二年级在校生,本科四年级学生不可作为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最多只能主持1个项目,可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1 项项目申报。项目团队6人,鼓励学科交叉,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三)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名。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备一定的组织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能力,以及指导学生创新的能力和技能,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切实承担起项目的指导任务。
(四)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可结合历年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大学生综合实践与创新项目的要求进行选题。
(六)各二级学院上报创新训练项目不少于30项,创业训练项目不少于10项,创业实践项目不少于5项。
三、组织实施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分校院两级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各类项目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选项目的复评,符合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求的, 在上级下达的指标下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一)各二级学院在初评时应集中组织答辩,并对学生项目签署评审意见,立项申请书和项目汇总表一定按评审结果自高分到低分排序报创新创业学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
1.申请者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主体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
2.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二)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择机对符合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
四、时间安排
(一)2022年4月5日-4月30日,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推荐。各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或《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附件2),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推荐,并于4月30日前将《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按照规定要求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cxcyxy@huayu.edu.cn,文件命名规则:**学院+联系人。
(二)5月6日—5月10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
五、其他事项
《申报书》中的“起止年月”统一以6月作为起止月份。
一年期统一填写:2022年6月-2023年5月;
两年期统一填写:2022年6月-2024年5月。
联系人:李晓菲,电话:8278(内线),办公地点:1号楼305室。
附件:1.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另行下发)
2.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另行下发)
3.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另行下发)
4.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另行下发)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