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的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择业观和发展观,进一步营造我校大学生在校创业氛围。现将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11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一年内的本专科毕业生。
2.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处分。
三、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1.创业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创业项目技术含量高、商业模式新,科技型、创新型的优先。
3.具有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服务业或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经营的优先。
4.无知识产权纠纷。
5.创业项目须有详细、操作性较强的创业计划书。
6.不接收以下项目申报:娱乐性、网吧、氧吧、咖啡厅、零售、宠物类、餐饮加工类等。
7.参加过校级(含)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含)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类科技创新评选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入驻。
8.创业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或创业团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2.孵化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选。
3.评选结束后,孵化中心组织入选项目负责人进行入驻前培训,签订入驻协议,入驻孵化中心。
五、申报创业项目须提交的材料
1.《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申请表》。
2.创业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4.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如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或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或结项证明材料;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
5.所有相关材料报送孵化中心1#204室。
六、孵化中心为入驻项目提供的条件及服务
1.入驻创业项目免收场地租赁费、水费、电费、网费。
2.为入驻的创业项目提供工商注册等创业事宜的咨询服务。
3.入驻的创业项目免费参加创业指导、创业培训。
4.不定期举办创业讲座、创业沙龙及项目对接等活动。
5.创业项目在中心孵化时间一般为一至两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孵化期满后符合继续孵化条件的可申请继续孵化。孵化中心对入驻项目进行日常、年度考评,考评按《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执行。
七、其他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选拔推荐创业项目作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积极推荐,并为创业负责人及团队提供咨询、指导及跟踪服务。
2.请严格按照申报时限和程序进行申报,提供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完整。
附件: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申请表
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申请表.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0月28日